失智症照護新知

失智家人還有工作能力,能返回職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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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規定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透過個案管理模式,協助身心障礙者探索生涯方向,按個別需求,連結適當資源,並藉此連續性、無接縫的專業服務促使身心障礙者達到適性就業之目的。

為落實就業服務在地化理念,勞工局設立三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凡年滿15上有就業需求者之身心障礙者(失智者),可持身分證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就近親洽勞工局行政管理中心及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辦理就業登記。


職重中心

位置

服務區域

地址聯絡電話
行政管理中心

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4樓

西屯區、西區、北區、北屯區

 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04-2228-9111轉35400

第一區職重中心

臺中市沙鹿區勞工服務中心

沙鹿區、梧棲區、清水區、大甲區、外埔區、大安區、龍井區、大肚區

沙鹿區中山路658號3樓  04-2622-1110 

第二區職重中心

臺中市政府陽明大樓

大雅區、神岡區、后里區、潭子區、豐原區、石岡區、東勢區、新社區、和平區

豐原區陽明街36號  04-2228-9111轉36451至36455 

第三區職重中心

臺中市東區勞工服務中心

中區、東區、南區、南屯區、大里區、太平區、烏日區、霧峰區

東區仁和路362-1號   04-2281-0025

洽詢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04-2228-9111轉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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